记者4月8日获悉,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公布了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关于2026年金融支持乡村全面振兴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。我们强调,将继续加强农业信贷风险监测,有效防范农业贷款流向非农领域。 《通知》明确,2026年,农业开发银行和大中型商业银行要继续分列农业信贷计划,力争实现农业贷款余额较年初持续增长的目标。引导大中银行积极发展农业产业链融资,扩大首贷客户,同时用改革提高地方中小微企业融资能力银行支持农业和中小企业,合理确定国内农业综合融资优惠政策,坚决避免和纠正“参与”竞争行为。优化涉农信贷产品和服务,针对“三农”特点提供更加贴合的信贷产品,依法依规加大对涉农企业和农户贷款展期和续贷的支持力度。加强水稻、小麦、玉米、大豆保险覆盖,因地制宜发展具有区域优势和特色的农产品保险。充分发挥农业保险防灾减灾作用。 《通知》指出,要进一步加强农业信贷风险监测,有效防范农业信贷风险。金融贷款不得用于非农领域。严禁借农业融资名义非法积累地方政府隐性债务。严禁与内部或外部非法中介机构串通,骗取贷款或保险产品。银行机构要加强对农村综合金融服务点的日常监督管理,有效防范非法融资等违法金融活动风险。
(编辑:蔡青)
以更多财政举措支持区域全面振兴
2026年4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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